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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5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朱卫国教授在学术馆三厅主持召开了院学位评定委员会2007年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17名委员参加了会议,委员会副主席刘龙喜教授等4名委员因事请假。美术系副主任张敏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学位办公室主任张海钟关于2007年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和成人教育往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情况的汇报,审定了2007年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有关条件。参照2006年普通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执行分数线(百分制换算后的40分)和授予学位总体百分比(94.63%),会议决定2007年普通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执行分数线为现行成绩标准按百分制换算后的42分(含41.5分,比去年提高2分)。
鉴于美术等特殊专业和少数民族预科生入学英语成绩偏低的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参照其它学校的作法,决定美术专业学生、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学位授予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执行分数线为现行成绩标准按百分制换算后的37分。
会议决定,凡在校期间被给予留校查看处分的学生,因表现良好(如获得一等奖学金、被评定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毕业时参加研究生考试被录取等)被解除处分者,经本人申请,教学系、学生处、教务处、学位办审查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
会议决定,2007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补考10门次以上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会议要求学位办公室按照《河西学院学士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细则》和前述条件,对2007届本科毕业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校期间补考门次以及处分解除情况,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学位办公室起草文件,提交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授予学士学位。
会议根据《河西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决定授予张浩海等16名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补授王玉娟等3名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往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要求学位办公室起草文件,按程序办理。
会议建议进一步修订《河西学院学士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细则》,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后,从2008届毕业生开始执行。
学
位
办
2007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