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学生处、各有关教学系:
    为了做好2007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的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保证毕业生顺利获得学士学位,我办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程序分阶段、时间进行了划分,以便更好地完成该项工作。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是学生毕业时的大事,各有关教学系务必按照学位办工作进展,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内容,保证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具体安排内容见附表。

                                                          学 位 办
                                                        2007年4年16日
 

2007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进度安排表

序号

     

完成
时限

完成
部门

备注

1

完成学

位论文

各系安排教师指导毕业生完成学位(毕业)论文

3月至4

各教学系

 

2

学位的

申请

1.毕业生填写《河西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并进行初审。

2.就毕业生在校期间有无违纪的情况、学业成绩进行审查。

3.上报《河西学院2007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情况表》

5

各教学系、学生处、教务处、学位学术科

 

3

 

授予学

位条件

的审定

1.统计毕业生英语等级考试最高成绩、重修补考课程门次情况,划定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学位的补考课程门次、英语四级成绩(考试最高成绩)的标准,并提请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或主席办公会议确定

5月下旬至6月上旬

学位学术科

英语专业的学生统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成绩

2.下发“推荐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名单的通知”,各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的推荐名单,及不(缓)授予学位学生的名单

6月上旬

学位办各教学系

 

3.复审获得学位的学生推荐名单,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定,后做出授予决定,由学院行文确认

6月中下旬

学位办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4

学位
授予

制作学位证书并发放

6月中下旬

学位办

 

 

★河西学院 2006 张掖市北环路87号★
本站由河西学院 学位办公室制作与维护 联系电话:0936-8285075